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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以因此辞职吗

发布时间:2026-06-17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,能否辞职并获经济补偿?以下是法律依据分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、第四十六条,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,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获经济补偿。
具体分析:
1.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第(三)项明确,未缴社保是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,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。
2. 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,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,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,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。
3. 司法实践中,只要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且劳动者因此辞职,法院通常支持诉求,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自愿放弃。
综上,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,劳动者有权辞职并获经济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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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不买社保可以辞职吗?以下是直接解答:
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,劳动者可依法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。
1. 未缴社保且未协商一致:劳动者有权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。
2. 多次要求缴社保遭拒: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向劳动仲裁申请赔偿。
3. 承诺补缴但未履行:劳动者仍可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。
4.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:一般不能以未缴为由主张辞职及经济补偿。
5. 用人单位已破产或注销:可向社保征收机构申请补缴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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